一、 查本公司轉投資英屬開曼群島商聯合生物製藥(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開曼聯生藥公司)【即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聯生藥公司)近百分之百上層控股公司】且持有該公司39.8%股權,為該開曼公司最大股東,因開曼聯生藥公司遭崔○○及林○○等有心人士把持,本公司先前多次以股東身分要求開曼聯生藥公司董事會召開開曼聯生藥公司股東會重新改選董事,皆遭無視,其等有心人更藉由不法取得之控制權,排除本公司參與開曼聯生藥公司之經營。
二、 本公司為合法行使開曼聯生藥公司股東權,爰遵循開曼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按開曼聯生藥公司章程第19.6條及當地法令,於2022年12月9日,以大股東身分合法召開開曼聯生藥公司之股東臨時會,並於前揭股東會中改選開曼聯生藥公司之董事,再於同日經董事會決議選任王長怡女士為開曼聯生藥公司董事長,並改派台灣聯生藥公司之法人代表人董事,一切合法有據。又前揭改派書業於111年12月11日送達台灣聯生藥公司,改派已生效力。
三、 從而,前揭改派人員,均已為台灣聯生藥公司之合法董事,並經由台灣聯生藥公司合法董事召集董事會選任王長怡女士為董事長,董事長或由董事長授權之人自得進入台灣聯生藥公司,依法行使職權,並無任何違法情事,尤其,有心人士所稱之黑衣人云云,實均為台灣聯生藥公司所聘請之保全人員,該等保全人員全數經董事長王長怡充分授權執行職務,不容他人惡意造謠。
四、 準此,倘再有人惡意散佈與上開事實不符之謠言,為捍衛本公司、開曼聯生藥公司及台灣聯生藥公司之合法權益,本公司必將嚴加追究相關人等之法律責任。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聯合生物製藥(控股)有限公司;暨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長怡
董事長 王長怡
20221212 聯合生物製藥 重大澄清聲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