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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王長怡從未持有50.24% UBI股份」之不實新聞報導
本公司再次嚴正聲明如下:
1. 美商UBI公司自1985年由王長怡博士創立以來,一向謹守公司治理原則,歷來之董事會及相關會計、財務事項、內部稽核均有完整文件可佐,包含王長怡行使認股權及UBI公司股權歸屬之相關證據,皆已提交至美國法院,靜待法官定奪。證據會說話,不容有心人士空言爭執否認。
2. 王長怡博士原本在美國長島的律師Matthew Marcucci因為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紐約州最高法院已於2023年5月31日裁定王長怡於2022年7月29日對四名被告的起訴進入實體審理),適逢原律師另有高就,王博士重組包括原律師在內的新律師團隊,繼續處理此訴訟案。而王博士本人由於台灣聯亞生技及集團公司包括技術、法律及財務事務非比繁忙,在過去三年半期間均無暇回美國紐約親自處理此訴訟事宜,所以才向法官申請延期2個月,請外界毋需過度解讀。
3. 身為公司的創辦人與多家企業負責人,王長怡博士不可能草率輕忽做出簽名移轉所持UBI公司股份給他人,進而影響到對公司投票權及控制權這種不合商業常理的舉動,而且,一份真實、有所本的文件,也不可能橫空出世! 所有的文件,在現今發達的科技下,皆可透過區塊鏈循線索追查與驗證,事實為何,將在法院見真偽。呼籲有心人士勿無的放矢、頻繁利用媒體空言爭辯。